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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创新理论视角下的科技信息服务体系的构建

引言

在大数据的背景下,现今的科技信息服务也是为科技创新提供信息的一种重要方式,最为重要的是,我们要发挥科技信息的支撑作用,将参与进来的主体运用协同的方式,以一加一大于二的趋势组织起来,进而实现科技信息服务体系的有效构建。然而若是要将科技信息服务体系的主体,例如企业、政府和科研机构运用协同作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出协同创新的优势,在实际进行科技信息服务体系构建时,基于协同创新理论视角下进行科技信息服务体系的有效构建十分重要。为此,本人结合了个人经验与相关资料,对科技信息服务体系的构建进行了相关探究。

1 科技信息服务体系的界定

在20世纪60年代德国的一名教授提出了协同理论,主要是用来研究体系间或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的变化规律,协同作用是指系统的各个组成相互合作,协同工作,而协同效应是在比较复杂的系统间,系统的个组织系统可以通过相互协作发挥出超越自身单独的作用而形成的整个系统的聚合作用。协同理论因为协同效应的存在,在管理学中被广泛应用。在现在的科技服务机构想要构建一个以客户信息为主题的信息服务系统,想要能够适应当前情势要求就必须要将自身的工作从管理机制、人员组织以及组织服务等方面来融入科研环境和决策过程中,还需将科技信息机构融入科学研究和决策过程中,统一筹划分析[1]。

2 科技信息服务体系的构成

随着大数据的发展,科技信息服务体系中的主要主体变成了企业、高校、政府、中介服务组织以及科研机构,这几个行业为主体通过协同作用的相互作用,互相成为对方科技信息资源的供给方和需求方,所以这也就是这几大行构成了科技信息服务体系的主体的主要因素。

2.1 各行业企业

企业被看作是创新中最为活跃的因素,是创新活动的主体构成,同时也是创新活动的实践者,由于受到企业规模及其他条件的限制,虽具有研发、生产、设计、营销等能力但企业之间在对于科技信息资源的需求程度不同,其获取能力也存在着差异,所以科系信息服务体系需要分行业分类别的来进行归纳整理,要形成具有特色化的科技信息资源,将各行业企业的需要作为前提优先考虑,分享给企业。由上可知,在体系中,各企业是使用科技信息资源的主要群体,同时有些企业在掌握了先进的行业内技术时,也会将这些技术分享给其他的同类企业,像这类的企业也就成为科技信息资源体系中的资源提供者。

2.2 政府

政府作为科技信息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政府并不是直接参与创新活动的,其是通过各种政策与制度的制定,以促进相关知识的传播与利用,进而,为科技信息服务体系的创建,提供一些科技信息资源的提供与参考,从而促使科技信息服务体系能够逐步形成。

2.3 高校和科研机构

高校和科研机构作为拥有创新型人员的管理方,其是进行知识与技术创新的关键基地,在科技信息服务体系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决定着知识源与创新人才的供给数量。高校和科研机构通过多样化的方式,例如教育培训等方式,可以促进人员对知识与技术的掌握,进而使其能够在获得一定资源的情况下,能够帮助企业进行各种创新活动的落实,促进科技信息服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

2.4 中介服务机构

中介服务机构是科技信息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包含了各种金融企业、咨询公司、行业协会、各类资源共享平台等,主要作用是利用其掌握的各种信息技术资源与人才,协助企业对市场发展趋势进行了解,以使得企业能够在综合各类信息分析下,能够寻找出适合企业发展的创新活动[2]。

3 科技信息服务体系的运行机制

3.1 科技信息服务体系资源供给机制

资源供给体制作为信息服务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其供给体制包含的内容主要分为三个方面,即人力资本、金融资本与技术资本等,然后通过这几个方面的有效整合,对相关人员进行人才、资金与技术成本等资源的信息供给。其中,科技人才信息资源作为企业创新的核心竞争力来源,人才信息资源的供给是最为重要的,影响着企业科技创新的水平。而技术资本作为科技信息服务体系的基础组成部分,其决定着其体系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水平,金融资本则是对科技信息服务体系的运运用,提供金融方面的相关信息资源,